2 基本信息
《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3 发布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4 临床路径全文
4.1 一、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4.1.1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GCSE)(ICD-10:G40.309)。
4.1.2 (二)诊断依据。
根据《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监护与治疗(成人)中国专家共识》(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中华神经科杂志,2014;47:661-666)。
经典癫痫持续状态定义为癫痫发作超过30min或两次/两次以上间断发作,发作间期无意识恢复。但GCSE按实际操作定义执行:
发作超过5min以上或两次/两次以上发作。
发作之间无意识恢复。
表现为持续的肢体强直、阵挛或强直-阵挛,并伴有意识障碍(包括意识模糊、嗜睡、昏睡、昏迷)。
4.1.3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监护与治疗(成人)中国专家共识》(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神经重症协作组,中华神经科杂志,2014;47:661-666)制定治疗方案。
1.一般措施
(1)生命支持:首先评估生命体征:如呼吸、心率、血压、体温、血氧。随即采取生命支持措施:如开放气道/氧治疗;开放静脉输液通路/生理盐水输注;维持内环境稳定、温度控制、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低血糖和酸中毒等;
2.终止GCSE;
4.药物治疗期间,建议脑电及呼吸、心电监测,保障呼吸功能,必要时在机械通气前提下开始用药,可请麻醉科医师协助。
4.1.4 (四)标准住院日为10天。
4.1.5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G40.309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疾病编码。
2.同时合并或伴有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GCSE临床路径实施患者。
4.1.6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完成的检查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血糖、肝肾功能、血清肌酶、电解质、血气分析、凝血功能、脑电图、心电图、胸片、头颅影像学检查(CT)。
自身免疫脑炎抗体检查(如抗NMDA受体抗体、抗LGI1抗体等)、头颅影像学检查(MRI)、肺CT、腰穿脑脊液检查(常规、生化、细胞学、TORCH等)、持续脑电图监测和AEDs血药浓度监测。
4.1.7 (七)治疗药物选择。
1、可选择劳拉西泮、地西泮、苯妥英钠、丙戊酸钠、咪达唑仑或丙泊酚静脉制剂终止GCSE
3.CSE终止后,首选同种AEDs静脉注射剂向肌肉注射剂或口服剂过渡,可选择苯巴比妥、丙戊酸、左乙拉西坦、氯硝西泮、卡马西平、奥卡西平、托吡酯、拉莫三嗪、加巴喷丁等。注意药物种类或药物剂型的过渡参考血药浓度,以避免SE复发。
4.1.8 (八)出院标准。
1.GCSE终止,病情稳定,
3.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
4.1.9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住院期间病情加重,需呼吸机辅助呼吸,导致住院时间延长和住院费用增加。
2.既往其它系统疾病加重而需要治疗,或出现严重并发症,导致住院时间延长和住院费用增加。
4.2 二、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全身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ICD-10:G40.309)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10天
时间 | 住院第1天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 基础生命支持(气道开放/氧疗,开放静脉输液通路,物理降温) □ 快速了解病史及查体 □ 初步诊断,包括SE发作类型、发作特点,查寻潜在病因及诱发因素 □ 开化验单(血常规、血糖、电解质、肝肾功能、血清肌酶、凝血功能、血气分析)及相关检查单(如头CT/心电图/胸片等) □ 完成病程记录等病历书写 □ 难治性SE 准备请麻醉科气管插管,有条件的转NICU,行床旁脑电图监测及呼吸机床旁准备 □ 及时与家属沟通:交待病情、治疗目的、风险和诊疗计划 |
重 点 医 嘱 | 长期医嘱: □ 神经科重症护理常规 □ 特级护理 临时医嘱: □ 迅速纠正内环境紊乱 □ 检查:血常规、血糖、肝肾功能、血清肌酶、电解质、血气分析、凝血功能、心电图 □ 服抗癫痫药物者行血药浓度测定 □ 补液:生理盐水 □ 难治性SE有条件的转NICU |
主要 护理 工作 | □ 入院介绍及制度宣教 □ 入院护理评估(意识、生命体征、瞳孔、言语、肌力、外伤情况) □ 记录发作情况(意识、生命体征、瞳孔、头眼偏向、四肢姿势、发作起始部位、持续时间、发作间隔;发作后立即评估定向力、言语、有无Todd麻痹及有无外伤、大小便失禁) □ 做好防御措施(床档保护套、准备通气措施如吸氧、压舌板、口咽通气道、面罩、吸痰、气管插管及呼吸机,抬高头位30度) □ 做好发作护理:扶持患者侧卧,头偏向一侧以防误吸,发作后吸痰,大小便失禁更换衣服床单 □ 协助做好检查前准备 |
疾病变异记录 | □ 无 □ 有,原因: 1. 2. |
护士签名 | |
签名 |
时间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4天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 三级医师查房,书写查房记录 □ 记录并分析发作特点 | □ 必要时修正诊断和治疗方案 |
重 点 医 嘱 | 长期医嘱: □ 神经科护理常规 □ 一级护理 □ SE控制后予以口服抗癫痫药物维持疗效 临时医嘱(必要时): □ 不明原因者行腰穿脑脊液检查 □ 复查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气分析、凝血功能等 □ 胸片/肺CT □ 痰培养 | 长期医嘱: □ 神经科护理常规 □ 一/二级护理 □ 口服抗癫痫药物 临时医嘱(必要时): □ 复查痰培养 |
主要 护理 工作 | □ 运用安全流程,进行安全护理 □ 记录发作情况(意识、生命体征、瞳孔、头眼偏向、四肢姿势、发作持续时间、发作间隔;发作后立即评估定向力、言语、四肢运动及有无损伤) □ 协助做好检查前准备 □ 书写护理记录 | □ 做好安全护理 □ 记录发作情况 □ 书写护理记录 □ 针对具体情况做个体化调整 |
疾病 记录 | □ 无 □ 有,原因: 1. 2. | □ 无 □ 有,原因: 1. 2. |
护士 签名 | ||
签名 |
时间 | 住院第5–8天 | 住院第9天 | 住院第10天 (出院日)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 三级医师查房,完成病程记录和查房记录 | □ 上级医师查房,完成病程记录和查房记录 □ 书写病程记录及出院小结 □ 转科病人书写转科录 | □ 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出院 □ 转科病人办理转科手续 |
重 点 医 嘱 | 长期医嘱: □ 神经科护理常规 □ 一/二级护理饮食 □ 口服药物 临时医嘱: □ 转科(由NICU转普通病房者) | 长期医嘱: □ 神经科护理常规 □ 一/二级护理 □ 口服药物 临时医嘱: □ 明日出院或转科 | 出院医嘱: □ 出院带药 □ 门诊随诊 |
主要 护理 工作 | □ 做好安全护理 □ 督导服药,避免自行用药、减药及停药 □ 记录发作情况 □ 书写护理记录 □ 健康教育:针对具体情况做个体化指导 | □ 做好出院指导 ①遵医嘱进行用药指导 ③指导定期癫痫门诊随诊 □ 完成出院护理病历书写 □ 健康教育 | □ 出院带药及服药指导 □ 特殊护理指导 □ 告知复诊时间和地点 |
病情 记录 | □ 无 □ 有,原因: 1. 2. | □ 无 □ 有,原因: 1. 2. | □ 无 □ 有,原因: 1. 2. |
护士 签名 | |||
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