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药品标准
2.1 正式名
2.2 汉语拼音
Penxiluowei
2.3 标准号
WS-105(X-093)-2000
2.4 拉丁文或英文
Penciclovir
2.5 主要活性成分
2.6 性状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
本品在二甲基亚砜中溶解,在水中微溶,在乙醇中极微溶解,在甲醇、氯仿或乙酸乙酯中不溶;在0.1mol/L盐酸溶液或0.1mol/L氢氧化钠溶液中略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 重庆市药品检验所 审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委员会 审订
重庆普惠药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提出
本标准自2000年3月8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保护期8年,保护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仿制。
2.7 鉴别
(1)取本品约10mg,加水10ml溶解后,滴加氨制硝酸银试液,即生成白色絮状沉淀。
(2)本品水溶液的紫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IV A)。
(3)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
2.8 检查
酸碱度 取本品0.1g,加水10ml充分振摇使溶解,滤过,取滤液依法测定(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VI H),pH值应为6.5~7.5。
有关物质 取本品适量,用流动相分别制成每1ml中含0.15mg的供试品溶液和每1ml中含1.5μg的对照溶液。照含量测定项下的方法,取对照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进行预试,调节仪器灵敏度,使主成分峰的峰高为记录仪满刻度的20~25%,再精密量取上述两种溶液各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2倍。供试品溶液的色谱图中如显杂质峰,量取各杂质峰面积的总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成分峰的峰面积1.0%。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超过0.5%(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Ⅷ L)。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Ⅷ N),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2.9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V D)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乙腈-0.1%冰醋酸溶液(4:96)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54nm。理论板数按喷昔洛韦峰计算,应不低于3000,喷昔洛韦峰与各杂质峰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 精密称取喷昔洛韦对照品适量,用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50(g的溶液。精密量取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取本品适量,同法测定,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即得。
2.10 作用与用途
2.11 用法与用量
2.12 注意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哺乳期妇女、儿童及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13 剂量
外涂患处,每天4~5次。
2.14 标示量
按干燥品计算,含C10H15N5O3应为98.0~102.0%
2.15 类别
2.16 制剂
外涂患处,每天4~5次。
2.17 规格
2.18 贮藏
密闭保存。
2.19 有效期
暂定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