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注解
足痛为症状名[1],是指踝关节以下部位疼痛,包括足心痛、足背痛、足跟痛、足趾痛等[2]。踝关节以下发生的疼痛,包括足心痛、足跟痛、足趾痛都属于足痛范围[2]。足痛一证,有虚实之分[2]。气虚血亏足痛,是久病或大病之后,气虚血亏,血虚不荣所致[2]。《古今医鉴·脚气》:“凡足疼痛,皮不肿赤,筋不拘急,遇夜痛甚,凡此气虚而血不荣也。”寒湿凝滞或风湿痹阻足痛,是以水为事,久居潮湿之地[2]。《黄帝内经素问·太阴阳明论》:“伤于湿者,下先受之。”临证还须详辨疼痛发生在筋、骨或皮肉之别,细察原因[2]。
4 参考资料
- ^ [1] 李经纬等主编.中医大词典——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854.
- ^ [2] 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中医药基本名词(2004)[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