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参考
radiation sickness from internal exposure[GBZ/T 279—2017 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应急处理导则]
3 概述
内照射放射病(radiation sickness from internal exposure)是指内照射引起的全身性疾病[1]。包括内照射所致的全身性损伤和该放射性核素沉积器官的局部损伤[1]。
放射性核素长期超量蓄积在体内,可引起慢性内照射放射病。战时在没有防护设备下,在沾染地区停留过久,或长期处于核爆炸后的下风向及早期落下灰沉降区,可造成内照射放射损伤。此外,生产和使用开放性核素过程中,缺乏防护措施,放射性核素可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损伤的皮肤进入体内。
经物理、化学等手段证实有过量放射性核素进入人体,形成放射性核素内污染,其有效累积剂量当量可能大于1.0Sv;或者较长有效生物半衰期的放射性核素,一次或多次进入体内,使机体放射性核素摄入量超过相应的年摄入量限值几十倍以上。
4 疾病别名
慢性内照射放射病
6 症状体征
1.内照射放射损伤取决于进入体内的放射性物质所致电离密度大小。因而α衰变的核素危害性最大,β和γ衰变次之。与外照射不同,放射性核素在体内滞留时,按衰变规律不断释放射线,形成持续性照射源。在放射性核素全部从机体内排出或全部衰变完后,对机体的照射作用才停止。
2.放射性核素进入体内的吸收、分布和排泄过程较为复杂,不同放射性核素的吸收量、蓄积部位、排出速度,因核素的理化特性、进入体内的途径以及体内蓄积部位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某些放射性核素,选择性蓄积于某些器官,造成靶器官的严重损伤。如亲骨型核素(90锶、226镭、239钚),对骨髓造血功能和骨骼的损伤严重,晚期可诱发骨肿瘤。沉积于网状内皮系统的核素(232钍、144铈、210钋等)对肝、脾损伤较重,引起中毒性肝炎,晚期可诱发肝肿瘤。亲肾型核素(238铀、106钌等)可引起肾脏损害,出现肾功能不全。
3.不易由胃肠道吸收的放射性核素,从口腔进入后,绝大部分由肠道排出体外。气态及挥发性的核素,主要经呼吸道迅速排出。机体中某些代谢产物,能影响放射性核素在体内的蓄积和排出,如胆酸、乳酸、柠檬酸等。锶、镭等理化特性类似于钙与骨组织结合能力很强,因此排出率很低,晚期几乎不排出。
4.某些核素的放射性虽较弱,但进入体内可产生化学毒性作用。如铀、钍对机体的损伤,化学毒性是主要因素。
5.长期小量的放射性核素进入体内,形成一定量体负荷或肺负荷的内污染病例,与慢性外照射放射病患者不尽相同,机体可无近期放射性损伤征象,主要表现为远期效应,经过较长潜伏期,可以发生骨质疏松、恶性肿瘤等。
7 诊断检查
内照射放射病是极少见的疾病。其诊断的成立首先需经物理、化学等手段证实有过量放射性核素进入人体,形成放射性核素内污染,其有效累积剂量当量可能大于1.0Sv;或者较长有效生物半衰期的放射性核素,一次或多次进入体内,使机体放射性核素摄入量超过相应的年摄入量限值几十倍以上。其次,要有该放射性核素所致的特征性效应,如对选择性分布的放射性核素,应有相应靶器官损害的临床表现,同时伴有神经衰弱症候群和造血功能障碍等全身表现。靶器官的损害,因放射性核素种类而异,放射性碘引起甲状腺功能低下或甲状腺结节形成;镭、钚等亲骨性放射性核素,引起骨质疏松和病理性骨折;稀钍元素和以胶体形式进入体内放射性核素,引起网状内皮系统的损害。最后还要有类似外照射放射病的全身性表现,经综合分析,方能作出诊断。
8 治疗方案
1.除一般治疗和外照射放射病相同外,主要通过减少吸收,和加速放射性核素的排除,关键是争取时间及时用药。
2.经胃肠道吸收的放射性核素,可通过催吐、洗胃、服沉淀剂、吸附剂、导泻剂等方法,减少胃肠道内的吸收。锶、钡、镭等二价放射性核素可用硫酸钡、磷酸二钙、氢氧化铝凝胶等沉淀剂或用吸附剂活性炭处理。褐藻酸钠有阻止锶、镭等放射性核素从肠胃道吸收的作用。
3.经呼吸道吸入放射性核素时,应及时用棉签拭去鼻腔内污染物,用1%麻黄素滴鼻,或鼻咽部喷入1∶1000肾上腺素使血管收缩,然后用生理盐水冲洗。也可用祛痰剂,使残留在呼吸道内的放射性核素随痰排出。
4.已沾染的伤口可用生理盐水或3%肥皂水冲洗,必要时则需扩创。
5.已进入体内的放射性核素,应及时选用合适的促排药物加速从体内的排出。氚进入人体后,在体内很快与水达到平衡,可通过大量饮水加速水代谢的方法,以达到加速氚的排出。
伴有神经衰弱症候群和造血功能障碍等全身表现。靶器官的损害,因放射性核素种类而异,放射性碘引起甲状腺功能低下或甲状腺结节形成;镭、钚等亲骨性放射性核素,引起骨质疏松和病理性骨折;稀钍元素和以胶体形式进入体内放射性核素,引起网状内皮系统的损害。最后还要有类似外照射放射病的全身性表现,经综合分析,方能作出诊断。
9 预后及预防
防止放射性核素对工作人员的内污染,应改进操作工艺,改善安全防护设备,同时应健全防护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在放射性工作场所内严格禁止吸烟、进食或存放食具。
10 参考资料
-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GBZ/T 279—2017 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应急处理导则[Z].201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