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临床路径(2017年县医院适用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定,在中华医学会网站发布。
3 发布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7] 5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定了23个专业20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上述临床路径已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年5月31日
4 临床路径全文
4.1 一、慢性肺源性心脏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4.1.1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慢性肺源性心脏病(ICD–10:I27.9)。
4.1.2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内科学第八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根据患者有严重的慢阻肺或其他胸肺疾病史,并有P2>A2,剑突下心音增强、颈静脉怒张、肝大及压痛、肝颈静脉反流征阳性、下肢水肿及体静脉升压升高等肺动脉高压、右心室增大或右心功能不全的表现,结合心电图、X线胸片、超声心动图、心电向量图有肺动脉高压及右心肥厚、扩大的征象,可以做出诊断。
4.1.3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治疗原发病。
2.降低肺动脉高压。
3.纠正心力衰竭。
4.1.4 (四)标准住院日为7–21天。
4.1.5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I27.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4.1.6 (六)住院期间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气分析、凝血功能、D-二聚体(D–dimer)、血沉、C反应蛋白(CRP)、脑钠肽(BNP)、心肌酶谱、肌钙蛋白;
(3)痰病原学检查,包括痰涂片(一般细菌及真菌)、痰培养及药物敏感性试验;
2.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胸部CT、下肢静脉超声、血降钙素原(PCT)检测、非典型病原体(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抗体)或病毒检测、肺功能检查。
4.1.7 (七)出院标准。
1.症状明显缓解。
2.临床稳定72小时以上。
4.1.8 (八)变异及原因分析。
2.病情严重,需要呼吸支持者,归入其他路径。
4.2 二、慢性肺源性心脏病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慢性肺源性心脏病(ICD-10:I27.9)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标准住院日:15–30天
时间 | 住院第1-3天 | 住院期间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进行病情初步评估,病情严重程度分级 □上级医师查房 □明确诊断,决定诊治方案 □完成必须的检查项目 □完成病历书写 | □上级医师查房 □指导吸入装置的正确应用 □住院医师书写病程记录 |
重 点 医 嘱 | 长期医嘱: □呼吸内科护理常规 □一/二/三级护理常规(根据病情) □控制性氧疗(根据病情) □吸痰(必要时) □根据病情使用抗菌药物 □纠正酸碱失衡和电解质紊乱 □根据病情使用糖皮质激素 □纠正心律失常(必要时) 临时医嘱: □肝肾功能、电解质、血气分析、血沉、D-二聚体、C反应蛋白、脑钠肽、凝血功能、心肌酶学 □病原学检查(痰培养或涂片查菌)、胸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肺功能 □胸部CT、B超、下肢静脉超声、心电向量、、肺通气灌注扫描、肺动脉CTA、PCT、病毒或非典型病原体检测(必要时) □预防深静脉血栓(必要时) | 长期医嘱: □呼吸内科护理常规 □一/二/三级护理常规(根据病情) □控制性氧疗(根据病情) □吸痰(必要时) □纠正酸碱失衡和电解质紊乱 临时医嘱: □对症治疗 □异常指标复查 |
主要护理 工作 | □入院护理评估、护理计划 □观察患者情况 □指导氧疗、吸入治疗 □静脉取血、用药指导 □进行戒烟建议和健康宣教 | □观察患者一般情况及病情变化 |
病情变异记录 | □无□有,原因: 1. 2. | □无□有,原因: 1. 2. |
护士 签名 | ||
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