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本篇前二节。论标本。后八节。论病传。故名篇。灵枢。以病本篇。论标本。以病传篇。论病之所传。分为二篇。其义全同。
马云。标者。病之后生。本者。病之先成。此乃病体之不同也。逆者。如病在本。而求之于标。病在标。而求之本。从者。如在本求本。在标求标。此乃治法之不同也。
必别阴阳
马云。必别病在阴经阳经。吴同。张云。阴阳二字。所包者广。如经络时令。气血疾病。无所不在。
前后相应
马云。前后者。背腹也。其经络互相为应。吴云。谓经穴前后。刺之气相应也。志云。有先病后病也。
逆从得施
标本相移
马云。施逆从之法。以移标本之病。吴云。刺者。或取于标。或取于本。互相移易。
有逆取而得者
吴云。言标本逆从之刺。各有所宜。治非一途取也。高云。有逆取而得者。即在本求标。在标求本也。有从取而得者。即在标求标。在本求本也。
正行无问
马云。乃正行之法。而不必问之于人也。吴本。问。改作间。注云。标本得施。无间可议也。诸注同马义。
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吴云。一者。本也。百者。标也。马云。言一病而遂知百病之害。高云。言一标本逆从。而知百病之害。
治得为从
吴云。此释逆从二字之义。张云。得。相得也。犹言顺也。志云。如热与热相得。寒与寒相得也。高云。不知标本。治之相反。则为逆。识其标本。治之得宜。始为从。简按张注稳贴。
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
马云。凡先生病。而后病势逆者。必先治其初病之为本。若先病势之逆。而后生他病者。则又以病势逆之为本。而先治之也。吴云。此二逆字。皆是呕逆。张云。有因病而致血气之逆者。有因逆而致变生之病者。有因寒热而生为病者。有因病而生为寒热者。但治其所因之本原。则后生之标病。可不治而自愈矣。
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
灵枢。热。作病。滑云。此句。当作先病而后生热者治其标。盖以下文自有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之句矣。此误无疑。
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
高云。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所以重其中土也。简按本。疑标误。泄者。脾胃虚败所致。故宜治其标。下文云。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其义自明。
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
张云。诸病皆先治本。而惟中满者。先治其标。盖以中满为病。其邪在胃。胃者。脏腑之本也。胃满则药食之气不能行。而脏腑皆失其所禀。故先治此者。亦所以治本也。
马云。盖以人之病气有二。病本不同。而彼此相传者。谓之客气。有二病之气。本相同类。而彼此相传者。谓之同气。简按全本。同。作司。似是。盖客气谓邪气。司气谓真气欤。
小大不利治其标
本病篇。作小大便。下同。吴云。小大二便不利。危急之候也。虽为标。亦先治之。
病发而有余
高云。病发而邪气有余。则本而标之。申明本而标之者。先治其邪气之本。后治正气之标。此治有余之法也。
谨察间甚
吴云。间。差间也。甚。益甚也。张云。间者。言病之浅。甚者。言病之重也。
张云。间者。言病之浅。甚者。言病之重也。病浅者可以兼治。故曰并行。病甚者难容杂乱。故曰独行。高云。如邪正之有余不足。叠胜而相间者。则并行其治。并行者。补泻兼施。寒热互用也。如但邪气有余。但正气不足。而偏甚者。则独行其治。独行者。专补专泻。专寒专热也。
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吴。十三字。移于上文小大利治其本之下。是。
张注病传篇云。心火畏水。故冬则死于夜半。阳邪亢极。故夏则死于日中。盖衰极亦死。盛极亦死。
五日而胀
病传篇云。五日而之胃。吴云。胀。胃病也。胀者。由于闭塞不通使然。此土气败绝。升降之机息。即痞胀也。
马云。冬之日入在申。申虽属金。金衰不能扶也。夏之日出在寅。木旺火将生。肺气已绝。不待火之生也。志云。日出气始生。日入气收引。肺主气。故终于气之出入也。高云。冬日入。气不内归也。夏日出。气不外达也。
早。病传篇。作蚤。张本亦作蚤。马云。蚤。与早同。冬之日入在申。以金旺木衰也。夏之早食在卯。以木旺气反绝也。
背KT
高云。冬之人定在戌。夏之晏食亦在戌。皆土不生旺而死也。简按晏。晚也。淮南天文训。日至于桑野。是谓晏食。未详王注何据。
三日腹胀
吴云。腹胀。由肾与膀胱俱病。中宫无能化气。且肾中相火虚衰。不生胃土使然也。简按马张并仍王注。盖五脏相传。皆以相克传之。则旧注为是。
三日两胁支痛
张云。即三日而上之心也。手心主之别。下渊腋三寸。入胸中。故两胁支痛。简按吴云。土败而乘之。故两胁支痛。志高并同。今从王注。
马云。冬之大明在寅末。木旺水衰也。夏之晏晡以向昏。土能克水也。吴云。冬大晨。辰也。夏晏晡。戌也。土主四季。水之畏也。
五日身体重
马云。据理当以灵枢五日。而上之心者为正。乃水克火也。张云。病传篇曰。五日而上之心。此云身体重者。疑误。简按志高并仍原文而释之。非。
马云。冬夜半在子。土不胜水也。夏之日在未。土正衰也。日者。日晏也。志云。夜半后者。土败而水胜也。夏日者。乃阳明所主之时。土绝而不能生也。
一日腹胀一日身体痛
吴云。腹胀。胃病也。身体痛。脾病也。马云。肾复传于小肠。故为腹胀。小肠传于脾。故身体痛。病传篇。一日而上之心。乃腑传于脏。其理为正。张云。即一日而之小肠。一日而之心。腑传脏也。心主血脉。故为身体痛。简按据上文。吴注为正。然如本节。以腹胀为胃病。以身体痛为脾病。则义不相协。今仍张注。
马云。冬之鸡鸣在丑。丑。土克水也。夏之下晡在申。金衰不能生水也。吴云。冬鸡鸣。丑也。夏下晡。未也。太阴主丑未。乃土气也。膀胱壬水。畏其克制。张同。
间一脏止
病传篇。甲乙。并无止字。志云。以上诸病。如是相胜克而传者。皆有速死之期。非刺之可能救也。或间一脏。相传而止。不复再传别脏者。乃可刺也。假如心病传肝。肺病传脾。此乃子行乘母。至肝脏脾脏而止。不复再胜克。相传于他脏者。可刺也。假如心病传脾。肺病传肾。乃母行乘子。得母脏之生气。不死之证也。如心病传肾。肺病传心。肝病传肺。此从所不胜来者。为微邪。乃可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