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注解
参考物质也称标准物质,是指具有足够均匀和稳定的特定特性的物质,其特性被证实适用于测量中或标称特性检查中的预期用途[1]。
注1:标称特性的检查提供一个标称特性值及其不确定度。该不确定度不是测量不确定度[2] 。
注2:赋值或未赋值得标准物质都可用于测量精密度控制,只有赋值的标准物质才可用于校准或测量正确度控制[2]。
注3:“标准物质”既包括具有量的物质,也包括具有标称特性的物质[2]。
示例1:具有量的标准物质举例:
b) 含胆固醇但没有其物质的量浓度赋值的人血清,仅用作测量精密度控制;
示例2:具有标称特性的标准物质举例:
a)一种或多种指定颜色的色图;
b)含有特定的核酸序列的DNA化合物;
c) 含有19-雄(甾)二酮的尿。
示例1:三相点瓶中已知三相点的物质。
注5:有些标准物质量值溯源到SI制外的某个测量单位。这类物质包括量值溯源到由世界卫生组织指定的国际单位(IU)的疫苗[2]。
注6:在某个特定测量中,所给定的标准物质只能用于校准或质量保证两者中的一种用途[2]。
注7:对标准物质的说明应包括该物质的追溯性,指明某来源和加工过程[2]。
注8: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物质委员会有类似定义,但采用术语“测量过程”意指“检查”,它既包含了量的测量,也包含了标称特性的检查[2]。
[JJF 1001—201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