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注解
系统质指系统的属性、功能、行为,是系统区别于其要素的质的规定性。系统与其要素的区别就在于系统质与要素质的区别,这种区别是质的而不是量的。系统质只存在于系统的整体水平,具有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的特性,就是说,系统质不是系统内各要素质相加的结果,不能把系统质分解、归结为各要素质或其相加和。无论是由各要素组合成系统整体产生出系统质,还是由整体分化出要素产生出要素质,在要素质与系统质之间都是质的飞跃。例如,水分子(H2O)的属性、功能、行为只存在于水分子的水平,不能由H原子和O原子的属性、功能、行为直接相加而得出;细胞的属性、功能、行为只存在于细胞水平,不能由细胞膜、细胞质、细胞核的属性、功能、行为直接相加而得出。同时,不同的系统之间具有不同的系统质,它体现出系统与系统之间质的差别。系统质在与内外环境的交互作用中表达出来,可通过考察系统与内外环境的交互作用来研究和判定系统质的性质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