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注解
温度感受器的类型 人体皮肤对各种不同的温度等级,至少通过三种不同类型的感受器加以鉴别,即冷感受器、温热感受器和痛感受器。痛感受器只能感受极冷和极热的刺激,因此不能视为温度感受器,而只能视为痛感受器。只有当冷和热刺激达到足以引起损伤的强度时,痛觉感受器才被兴奋,引起痛觉。人体皮肤上具有特殊的感受“冷”和“热”的冷点和热点,即冷感受器和温热感受器的皮肤表面装置。这些点只对冷、热产生感觉。冷觉和温热觉是分别独立存在的不同感觉。冷点和热点分布于全身,但身体各处密度不同,冷点比热点多。如人前臂每平方厘米皮肤上有冷点约13~15个,但热点只有1~2个,前额每平方厘米皮肤平均有5~8个冷点,而缺少热点,故对冷敏感,而对热不敏感。在只有游离神经末梢的身体部位,例如角膜,对冷和热的感觉都能感受。因此,一般认为,游离神经末梢是温度觉的感受器。直至目前,对于冷和温热觉还未发现复杂的特异性感受器。
温度感受器的刺激——冷和温热觉 三种不同类型的神经纤维对不同温度的反应:冷觉、温热觉和痛觉。因此,人体是由不同类型神经末梢的相对刺激程度以确定不同等级的温度感觉的。例如,在20℃时只有冷觉末梢受到刺激;而在40℃时只有温热觉末梢受到刺激;在33℃时冷觉和温热觉都受到了刺激;在50℃时,则冷觉和痛觉末梢都受到了刺激。图中还表明,为何过冷或过热均可引起疼痛,以及为何此两种感觉在足够强时可产生性质几乎相同的感觉,即冰冷和灼热的感觉可被人感到几乎是相同的。
温度感受器的适应 温度感受器对温度变化的反应表现为瞬间的活动增加或活动降低,即当皮肤受到冷刺激时,冷感受器活动增加,变温时活动降低;皮肤受到热刺激时,温热感受器活动增加,变冷时降低。然后衰减到一个与稳定温度相应的活动速率。此种过程即所谓适应现象。在 20~40℃范围内,经过一定时间即产生适应。如温度高于40℃或低于20℃则产生恒定的“热”感觉或“冷”感觉。
温度感觉的空间总和 温度感觉具有总和的特性。温度刺激所产生的感觉强度取决于接受刺激部位的面积。同样的温度作用于人体的面积越大,则被兴奋的感觉点越多,产生感觉也越强。如温度变化同时影响整个体表面积,则小至0.01℃的快速温度变化即可被感知;相反,当受作用的皮肤表面积仅有约1平方厘米大小时,即使比上述温度大100倍的温度变化也不能被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