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9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专家确诊了国内首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为一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1]。
患者,男,34岁,江西省赣州市赣县人,为广东省东莞市某公司工作人员,发病前有委内瑞拉旅行史(委内瑞拉为寨卡病毒疫情发生国)。患者于1月28日在委内瑞拉出现发热伴头晕、头痛症状,曾在当地医院接受门诊治疗,后于2月2日从委内瑞拉出发,途经我国香港特区、广东省深圳市,于2月5日抵达江西省赣州市赣县, 6日收入赣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接受隔离治疗。2月8日,江西省卫生计生部门结合患者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及当地实验室检测结果,判定该病例为疑似寨卡病毒感染病例并上报我委,同时于当晚将标本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检测。2月9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专家组根据患者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标本复核检测结果,确诊该病例为我国首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患者在赣县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江西省卫生计生部门分别组织专家对输入病例带来的传播风险进行了评估。专家们认为,寨卡病毒病属于蚊媒传播疾病,主要是通过伊蚊叮咬感染;江西省不属于伊蚊主要分布地区,目前正值冬末春初,尚未发现蚊媒活动,广东省近期气温较低,尚未进入伊蚊活跃期。因此,此次输入病例引发传播并进一步扩散的风险极低。
该病例有关情况已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我国香港特区等通报。
专家提示,公众如近期到寨卡病毒疫情发生国家和地区旅行,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皮疹、肌肉关节疼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旅行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