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药品介绍
2.1 别名
2.2 外文名
Pituitrin
2.3 适应症
1.可用于产后出血、产后复旧不全,促进宫缩、引产。 2.治疗尿崩症。 3.肺咯血及门脉高压引起的消化道出血。 4.术后肠麻痹和尿潴留。
2.4 用量用法
1.一般应用:肌注:每次5~10单位。极量为每次20单位。 2.肺出血:可静注或静滴,静滴加等渗盐水或5%葡萄糖500ml稀释后慢滴,静注加5%葡萄糖20ml稀释慢注。大量肺咯血,静注10单位。 3.对产后出血:必须在胎儿和胎盘均已娩出后再肌注10单位,如作预防性应用,可在胎儿前肩娩出后立即静注10单位。 4.对临产阵缩弛缓不正常者:偶亦用于催生,但需慎用,以5%葡萄糖液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
2.5 注意事项
1.用药后,如出现面色苍白、出汗、心悸、胸闷、腹痛、过敏性休克等,应立即停药。 2.高血压、冠状动脉疾病、心力衰竭、肺原性心脏病病人忌用。 3.凡胎位不正、骨盆过狭、产道阻碍等均忌用本品引产。 4.因能被消化液破坏,故本品不宜口服。
2.6 规格
注射液:每支5单位(1ml);10单位(1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