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参考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syndromic surveillance and early warning of infectious diseases in school
3 基本信息
ICS 13.100
C 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 772—2020 《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技术指南》(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syndromic surveillance and early warning of infectious diseases in school)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07-28《关于发布《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技术指南》等2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20年16号)发布,自2020-07-28起实施。
4 发布通知
关于发布《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技术指南》等2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20年16号
现发布《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技术指南》等2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773—2020 传染病疫情居家隔离期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南
上述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7月28日
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医科大学、北京市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大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欣、夏志伟、符筠、陶芳标、杨涵、秦冉、赵莹莹、华伟玉、甘亚弟。
6 标准正文
6.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的组织管理体系,监测的内容、方法和信息报送,预警的指标和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和普通高等学校可参照执行,学校教职员工传染病症状监测可参照执行。
6.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6.3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 syndromic surveillance of infectious diseases in school
系统、持续地收集和分析临床明确诊断前能够指示学校传染病流行的学生相关症状信息,以便据此开展公共卫生调查。
3.2
学校传染病症状预警 syndromic early warning of infectious diseases in school
对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中的信息进行汇总与判定,在达到规定指标时及时处置,从而早期发现、控制学校传染病疫情。
3.3
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 responsible person for syndromic surveillance of infectious diseases in class
经培训合格、负责各班级内传染病症状监测与报告的学校专(兼)职人员。
3.4
晨午(晚)检 morning/noon(evening) health check
每日上、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全体学生,晚自习前对寄宿和参加晚自习学生开展疾病排查、记录和报告的一项工作。
6.4 4 组织管理体系
4.1 学校成立由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和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和预警工作。
4.2 学校按照GB 28932建立健全各项传染病症状监测和预警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信息报告流程。
4.3 学校明确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和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按照 GB 28932 设置,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担任。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每学期对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进行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承担相关工作。
4.4 学校落实必要的防控保障,包括设置临时留观场所,配备消毒设备和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等。有条件的地区宜建立传染病症状监测和预警信息系统。
6.5 5 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
6.5.1 5.1 内容
5.1.1 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包括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和全日健康观察。
5.1.2 了解学生有无发热、咳嗽、头痛、咽痛、腮腺肿大、腹痛、腹泻、呕吐、皮疹、头晕、乏力、结膜充血等症状,以及症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可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增加或调整症状监测类型。其中:
——发热:致热原直接作用于体温调节中枢、体温中枢功能紊乱或各种原因引起的产热过多、散热减少,导致体温升高超过正常范围,一般以腋下体温≥37.3 ℃判断;
——咳嗽:一种呼吸道常见症状,由于气管、支气管黏膜或胸膜受炎症、异物、物理或化学性刺激引起;
——咽痛:咽部疾病引起,也可是咽部邻近器官或全身疾病在咽部的表现。其表现有刺痛、钝痛、烧灼痛、隐痛、胀痛、跳痛等,可呈阵发性或持续性发作;
——腮腺肿大:单侧或双侧耳垂下方肿大,表面发热伴有触痛,张口或咀嚼时局部感到疼痛;
——腹痛:剑突向下与耻骨联合之间的疼痛,疼痛性质包括绞痛、胀痛、隐痛、钝痛等;
——腹泻:每日排便次数≥3 次,伴有稀便、水样便、血便、脓血便等粪便性状的改变;
——呕吐:将胃内容物从口腔强力驱除的反射动作,常与恶心相伴出现;
——皮疹:皮肤颜色异常改变、表面隆起或发生水疱等,可伴瘙痒或疼痛;
——头晕:头脑昏沉、头脑发胀、头重脚轻、脑内摇晃、眼花等感觉的统称;
——乏力:自觉疲劳、肢体软弱无力,在休息或进食后不可缓解;
6.5.2 5.2 方法
6.5.2.1 5.2.1 晨午(晚)检
5.2.1.1 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掌握因病缺勤学生名单。
5.2.1.2 检查全体出勤学生精神状态和健康状况,重点了解有无发热、咳嗽、头痛、咽痛、腮腺肿大、腹痛、腹泻、呕吐、皮疹、头晕、乏力、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检查方法参见附录 A。
5.2.1.3 可采用红外体温计进行体温筛查,额温≥36.8 ℃时需用水银温度计复测学生腋下体温。
5.2.1.4 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将晨检结果在上午第二节课前、午检结果在下午第二节课前、晚检结果在晚自习结束前上报给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6.5.2.2 5.2.2 全日健康观察
5.2.2.1 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对其健康状况进行全日观察,发现包括但不限于 5.1.2 中所列的症状时,及时报告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
5.2.2.2 学生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向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报告,不带病上课。
6.5.2.3 5.2.3 因病缺勤登记追踪
5.2.3.1 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每日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进行登记追踪,追查其主要症状、发病时间、就诊信息、诊断结果、家庭共同生活人员相似症状等,并协助学校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5.2.3.2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和排查,做好资料留存。
6.5.3 5.3 信息报送
5.3.1 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每日对班级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和全日健康观察的信息使用附录 B 中的表 B.1 进行记录、汇总和报告。
5.3.2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每日对各班级上报的信息进行核实,并使用附录 B 的表 B.2 进行汇总与判定。如当日无患病学生,在零报告栏内注明。
6.6 6 学校传染病症状预警
6.6.1 6.1 预警指标
6.1.1 在一定时限内同一宿舍、同一班级或同一校区内,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相似症状学生例数达到或超过表 1 所列的例数,即为达到预警指标。相似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头痛、咽痛、腮腺肿大、腹痛、腹泻、呕吐、皮疹、头晕、乏力、结膜充血等。
注:流行病学关联指共同学习、生活或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或其他密切接触等。
时限 | 宿舍 | 班级(人) | 校区(人) | |||
≤40 的班级 | >40 的班级 | ≤1350 的校区 | >1350 的校区 | |||
1 天内(例) | 3 | 3 | 3+(C-40)×10.0 % | 10 | 10+(S-1350)×1.5 % | |
连续3天内(例) | 5 | 5 | 5+(C-40)×15.0 % | 20 | 20+(S-1350)×2.0 % | |
注 1:C 指班级学生人数。 注 2:S 指校区学生人数。 |
6.1.2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剧烈咳嗽、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或国家另行规定的传染病预警指标。
6.6.2 6.2 预警处置
6.2.1 达到传染病症状预警指标时,经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核实后,使用附录 C 的表 C.1 进行记录,并在 2 h 内报告学校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发病主要症状和人数等基本信息,在 24 h 内报出患病学生姓名、班级、发病时间、就诊医院、诊断结果等详细信息。
6.2.2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以最便捷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2.3 核实传染病症状预警指标后,学校应立即对出现症状的学生进行临时留观并通知家长,同时加强环境通风、清洁消毒,做好接触人员管控、健康教育等工作。
6.2.4 出现传染病报告病例时,学校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部门做好病例隔离、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应急接种、消毒等防控处置,阻止传染病疫情蔓延。
7 附录
7.1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常用检查方法
序号 | 主要内容 | |
1 | 看 | |
2 | 问 | 询问学生中有无身体不适、患病等情况发生。具体询问学生是否发热(体温)、嗓子疼(咽痛)、 咳嗽、头痛、头晕、浑身没劲(乏力)、肚子痛、拉肚子、恶心呕吐和医院就诊情况等。 |
3 | 摸 | |
4 | 追 | 对于缺勤学生,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学生或家长了解缺勤原因。如是因病缺勤,则应进一步追问具 体病因和病情。 |
7.2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记录和汇总表
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记录见表B.1,用于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每日记录学生传染病症状监测的主要症状、缺勤原因、发病日期、就诊情况、诊断结果等信息。
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汇总见表 B.2,用于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每日对各班级报告的信息进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