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气虚,则脉细;肺气虚,则皮寒;肝气虚,则气少;肾气虚,则泄利前后;脾气虚,则饮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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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技术
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技术是指手术切除原发于口腔颌面部的肿瘤(涉及咽旁、颞下窝、腮腺、颞下颌关节、眼眶、副鼻窦区域),该肿瘤已侵犯或破坏颅底骨结构,或者是颅内肿瘤向外生长已破坏颅底骨结构侵及至颅底区或(和)口腔颌面部等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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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
(二)综合医院开展该技术应当设有耳鼻咽喉科、神经外科、口腔颌面外科或头颈肿瘤外科,同时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耳鼻咽喉科、肿瘤科、神经外科和口腔颌面外科诊疗科目。4.能够开展有创监测项目和有创呼吸机治疗。同时,明确了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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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二)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口腔医院,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口腔颌面外科、神经外科、耳鼻咽喉科诊疗科目,能开展血管造影技术,有重症医学科。(三)实施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术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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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2017年版)
八、术后全身系统严重并发症发生率:定义:术后全身系统严重并发症是指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术患者,术后发生的心脑血管意外(如心肌梗死、缺血性脑卒中、脑出血等)、肺栓塞、呼吸衰竭、肝衰竭、肾衰竭、深静脉血栓等并发症。同时,明确了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